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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(biāo)題: 教授“換妻”案宣判 馬堯海聚眾淫亂獲判3年半 [打印本頁]
作者: 山賊 時間: 2010-5-20 12:14
標(biāo)題: 教授“換妻”案宣判 馬堯海聚眾淫亂獲判3年半
本帖最后由 山賊 于 2010-5-20 12:15 編輯 4 f) t$ j2 |; x* F 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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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某大學(xué)副教授馬堯海等22人“聚眾淫亂案”,20日上午,在南京秦淮區(qū)法院進行了公開宣判。馬堯海等22人以聚眾淫亂罪被追究其刑事責(zé)任。馬堯海對自己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和違法性始終缺乏清醒的認識,被從重處罰,獲刑3年6個月。其它人由于認罪態(tài)度較好,被判緩刑到3年6個月不等刑法。據(jù)了解,他們成為了20年來第一批因為“聚眾淫亂罪”獲實刑的人。
2009年8月17日,秦淮公安分局在一家連鎖酒店的房間里將5名參與“換妻”的網(wǎng)民抓獲,隨后又牽出17人。這些人中,年齡最小者為1983年出生,年齡最大的則是53歲的馬堯海,頂著“大學(xué)教授”的頭銜,又是“換妻”游戲中的組織者,他被列為22名被告人之首。
4月7日至8日,南京市秦淮區(qū)法院對馬堯海等人“聚眾淫亂”案進行了不公開審理。22人的被告陣容,創(chuàng)造了1997年修訂刑法13年以來,以“聚眾淫亂”罪名起訴的最高紀錄。
在兩天的庭審中,除馬堯海外,其余21名被告均表示認罪,其辯護人也都作了有罪辯護。馬堯海的辯護人與檢方就“聚眾淫亂”的罪與非罪展開了辯論。馬堯海的辯護人對其進行了無罪辯護。馬堯海也高調(diào)的對外宣稱“自己無罪”。
今日的宣判進行了半小時,法官當(dāng)庭宣讀了判決結(jié)果:馬堯海等22名被告人的行為已觸犯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三百零一條的規(guī)定,犯罪事實清楚,證據(jù)確實充分,以聚眾淫亂罪追究其刑事責(zé)任。(唐娟 朱曉穎)
作者: 余下玉店 時間: 2010-5-20 17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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