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8日,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就《市場準入負面清單(2021年版)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 《清單(2021年版)》列有禁止準入事項6項,許可準入事項111項,共計117項,相比《市場準入負面清單(2020年版)》減少6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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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10-9 09:41 上傳
市場準入負面清單(2021年版公開征求意見稿)截圖 征求意見稿提到,禁止違規(guī)開展新聞傳媒相關業(yè)務,其中包括:
3 V* A r/ c+ {1 g G+ p? 非公有資本不得從事新聞采編播發(fā)業(yè)務 ? 非公有資本不得投資設立和經營新聞機構,包括但不限于通訊社、報刊出版單位、廣播電視播出機構、廣 播電視站以及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發(fā)布服務機構等 ? 非公有資本不得經營新聞機構的版面、頻率、頻道、 欄目、公眾賬號等 ? 非公有資本不得從事涉及政治、經濟、軍事、外交, 重大社會、文化、科技、衛(wèi)生、教育、體育以及其他 關系政治方向、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等活動、事件的實況直播業(yè)務 ? 非公有資本不得引進境外主體發(fā)布的新聞 ? 非公有資本不得舉辦新聞輿論領域論壇峰會和評獎評選活動 在2020版負面清單中,“禁止準入類”第五項“禁止違規(guī)開展互聯網相關經營活動”中曾提及,非公有資本不得介入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業(yè)務;任何組織不得設立中外合資經營、中外合作經營和外資經營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。 $ n; e( O% T0 _9 l& f8 D
來源:澎拜新聞% k3 P9 M% n( F. 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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